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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财政部部署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

发布时间:2020-04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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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  近日,水利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部署开展2021-2022年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。

   《通知》明确,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工程体系建设、管理体系建设和生态体系建设,重点解决灌区工程完好率低、设施不配套、计量不完善等问题,提升灌区管理水平,提高灌区供水效率和效益,实现中型灌区节水高效、设施完善、管理科学、生态良好的总目标。改造方式为灌区整体性改造,实施期2年。改造完成后,灌区灌溉保证率应达到设计以上水平,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到90%以上,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.6以上,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施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各省级水利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要求组织编制省级2021—2022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方案,同时组织灌区管理单位编制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总体方案,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,统筹谋划安排建设任务,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。

  目前,我国共有1-30万亩的中型灌区近7000处,其中近半数位于全国产粮大县,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地,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领域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灌区建设发展,自上世纪末以来,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组织对约2000处重点中型灌区实施了节水改造,影响灌区运行的灌区病险、卡脖子及骨干渠段严重渗漏等突出问题初步得以解决,取得良好效果,大幅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提高了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。但由于灌区早期建设标准低、运行时间久、历史欠账多,同时受水土资源变化、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等因素影响,部分灌区在工程设施、用水管理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,难以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、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。《通知》指明了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,为落实《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,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,以提升农业用水效率、提高供水保障水平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,圆满完成2021-2022年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任务。